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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依法对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许彦春决定逮捕
2019-09-17 15:27:0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7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黑龙江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彦春(副局级)涉嫌贪污、行贿、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对许彦春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许彦春简历

  许彦春,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黑龙江省克山县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9.09―1991.07 哈尔滨航运学校学生

  1991.07―1994.09 哈尔滨轮船公司船员、调度员、副科长

  1994.09―1997.01 黑龙江航运管理局驻哈巴罗夫斯克代表处代表

  1997.01―2000.02 黑龙江航运管理局驻哈巴罗夫斯克代表处首席代表

  2000.02―2000.08 黑龙江航运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2000.08―2002.12 黑龙江海事局办公室负责人

  2002.12―2006.03 黑龙江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

  2006.03―2008.09 佳木斯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8.09―2011.04 黑龙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

  2011.04―2013.04 黑河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4―2016.07 佳木斯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07― 黑龙江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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