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推荐文章
工商税务
北京放宽“便利店售药”限制
2019-09-16 13:53:00

  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北京市便利店提供售药服务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宽。

  16日,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今年,北京市58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为市民提供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

  截至目前,北京市取得经营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资质的试点便利店共58家,主要集中在物美、京客隆、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较好地满足了市民求医购药便利性、多样性需求。

  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药监局确定了“坚持标准、确保安全,质量优先、兼顾便利、试点先行、企业自愿”的试点工作原则。针对人员、面积、距离等企业较为关切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该负责人称,有几类要求被放宽,如执业药师配备,现在只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零售门店不做单独要求。

  下一步,北京市药监局将持续跟踪现有售药便利店药品质量安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在传统药店服务人口密度降低,营利周期延长的背景下,密切关注便利店试点企业经营状况,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方向,形成便利店售药与传统药店的有益互补,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一站式购买生活用品和药品的便捷。(央视记者 余静英)


版权所有: ©中国工商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邮箱:info@gongshang.org
政策指导: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国家工商总局
主办单位: •中国工商服务中心 •中外联合征信中心 •中外联合认证中心
总部地址:中国香港湾仔谢斐道218号谢斐大厦5楼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温馨提示: 为了更好的网站浏览效果,请尽量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或者极速模式浏览本网站。
返回旧版